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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迅大规模移民造假案内幕曝光 获利逾千万

    无牌移民顾问 正式提上诉 揭青岛工场   被控替千多个客户造假,早前被重判入狱7年的列治文华裔无牌移民顾问王迅(Xun Wang,译音),现已正式提出上诉。近日有传媒进一步披露他「庞大及熟练」的造假手法,包括把客人护照寄至中国上海及青岛,盖上假出入境章;又利用假公司、假雇主文件甚至在校纪录,令客人及子女佯装人在加国。   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调查员指有114个人曾以王迅列治文市的寓所作为他们住址。当王迅被捕及被禁从事有关移民申请后,他依然故我,终导致他再度被捕。   主审法官哈里斯(Reg Harris)在判决书这样形容王迅一案:「这是一个庞大及复杂的企业——是迄今见到其中一个最熟练的欺诈集团,而且获利丰厚,为约1,200个顾客提供『诈骗服务』以收取数以千万元报酬。」 由2006年至2014年期间,王迅在大温开设New Can Consultants Ltd.和Wello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两家无牌移民顾问公司,为大多数来自中国客户,更新枫叶卡或入籍时,进行大规模造假,并向顾客收取不同程度的费用(见附表)。   为顾客更改居住加国日期   据《国家邮报》(National Post)周四报道,王迅从他的雇员学会不同误导移民部的方法,最主要是为不在本国居住的客人制造虚假居住在加国的纪录。其中一个方法是他把客人的中国护照,先运到在中国的上海办事处,再转到港口城市青岛,加上假的出入境盖章。   一个CBSA调查员以书面供称,盖假章的指示颇为明确,包括顾客姓名及护照号码,应盖上哪种章(圆章是进入中国,方章是离开中国),以及盖章上的日期。   有次有两本护照直接速递到青岛,王迅给「帮忙者」的电邮写上:「收到后通知我,这两本护照很急,要准确些,费用不是问题。」   而王迅及他公司的职员,在加国则为顾客更改居住加国日期。其中一个顾客在2006年10月15日至2010年10月15日,离开加国共1,099天,经更改后,离加日子缩短至312天。   另外,王迅在顾客向移民部申请表上,填写真实的加拿大地址及电话号码,令他们看来住在加国,这些地址及电话大多在亚省卡加利及爱民顿,另有些利用王迅在列治文的住址。   114人住址用同一幢独立屋   CBSA调查员卡因斯(Alison Kainz)指出,由2007年1月至2012年7月,共114人声称王迅寓所是他们的家。卡因斯供称:「我不相信这期间有114人住在这间两层高的独立屋。」   王迅又利用他辖下多间公司,为客户编写虚假在职证明。按王迅的安排,客户会向他汇款,作为自己的「薪金」包括入息税减免(Income Tax Deduction)、加拿大退休金(CPP)及就业保险金(EI),王迅则会像真雇主般,向客户发出薪金支票及T4证明,更代他们报税。根据法庭文件披露,由于客户收取的「薪金」很低,所交的入息税减免可以得到退款。   王迅在2014年10月于列治文办公室被捕,被捕时他手持3份属于同一人的护照副本,上面都有被「剪下及贴上」更改的地方。其后他获准保释,但禁止拥有护照及与移民有关的申请表,但王迅违反禁令,在保释期间继续发出多份申请表,引致他再度被捕。   去年10月,王迅在温哥华省级法院,被控违反《移民及难民保护法》、《刑事法》和《入息税法》等15项罪名。他承认其中8项,被判入狱7年、罚款917万元。   另外,他因漏报及逃税分别判罚18.7万及73万元,合共超过90万元。   王迅代表律师克拉克(Ritchie Clark)早前向卑诗上诉庭申请上诉。46岁的王迅出生于中国上海,1997年移民加拿大,居住列治文。具工程师学位的他做过保险、移民中介等不同行业。       申请者由他人造假  不知情也要负责   大温移民律师钱路称,据他收到的消息,涉及王迅一案的客户不只1,200人,数目可能达到2,000至3,000人,统统都受到当局的调查。他说受查的人,有些是知情的,但也有部分是无辜。他指有些个案,其实事主不需要做假,王迅却替他们做假,令他摸不着头脑。 钱路周二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称,发生王迅案后,他接到不少求助个案,有些事主是明知的,但也有些是不知道王迅做假,事实上也不需要做假。好像有申请者居留日子根本是足够,但王迅却替他做假。 钱路指这些人是无辜的,但根据《移民及难民法》,就算申请者不知情下,代表他的人做假,申请者仍要承担后果。 纵没虚报也遭牵连 他称,现在这些人唯有以人道及同情的理由,向移民官申请政府不作追究。但钱路称申请的理由除了看案件的严重性外,也要视乎事主是否知情,以及案中是否涉其他人,包括儿童及事主的家人。 钱路指王迅一案涉及如此大规模及熟练,严重败坏华裔社群的名誉,也引起华裔社群极大愤怒。 移民顾问任立三同样有处理王迅的其中一些客户,包括一个永久居民申请入籍涉嫌虚报留加日子,现在不单入籍申请泡汤外,连永久居民的资格也可能因「虚报资料」而不保;至于另一个申请「枫叶卡」的永久居民,其实并没有虚报,但因为经王迅手而遭牵连,现在要想尽办法证明自己的留加日子。
    time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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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小刚力捧德国遭围攻 网友:国外的月亮就是圆

    近日,著名导演冯小刚因主演电影《老炮儿》又大红大紫了一回,不少网友大赞六爷(冯小刚饰演)做事仗义、行事规矩、不忘本。而昨日(1月14日)晚间,冯导在微博发出的一番话,跟电影里的这形象可不太一样。 冯小刚:“朋友的娃要去德国,问我德国靠谱吗?我说,那民族缺点不少,但有一些缺点目前还不具备。譬如,奴性,譬如欺软怕硬、气人有恨人无、干事不认真瞎对付、喜欢山寨、不讲卫生……朋友打断我,娃就去那儿。” 冯小刚微博截图 虽然冯导没有明确指出他说的那个“奴性、吃软怕硬、喜欢山寨、不讲卫生……”的地方是哪儿,但有不少网友是这样理解的: @Catherine:三环十三少语出惊人! @julianQueen寺:他就是骨子里奴性,中国的好人好事多了去了,他怎么不说,而国外干的恶心事也不少,他却忽略,他这就是骨子里奴性。 @愿世界和平美好M:说到奴性,我想问六爷几句花着从中国挣得钱交着外国的税去国外消费,老觉得国外的一切都比国内好!这难道叫做有骨气么?我反而觉得这叫丢了老祖宗的根,去舔国外的脚!用老炮儿的话这叫忘本! @小破驴走天下:国外的月亮就是圆啊~~~ @LAKERSSSS湖人:还在用10年前的思想看世界,你永远只配这个层次。 @东篱堂堂主:你们这种掌握话语权的人,给社会带来了什么正能量的东西? @爱无-止境-:你说的这些缺点国外都有!拍了几部电影而已!把你能的! @Xieyiabner:目前还没见过谁能给一个民族下定义扣帽子,拍几部电影以为自己变窜天猴了。 @薯条薯片不可得兼:我只知道这片土地生我养我,而这个国家被铁蹄践踏后用了不到七十年的时间,变成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唐山的双羽四足:冯二傻,德国人嫉妒心全球第一。 @奋斗的依古比古:本人就在德国,四处都是难民,前几天的科隆事件也是人心惶惶,网上现在卖的最火的是胡椒粉防狼喷雾。总之最近太乱,建议孩子推迟来德时间。PS:德国人素质是很高,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好品质,但也不能把所有中国人一棒子打死。我们人口基数大,民族素质需要慢慢提升。凡事都有过程,相信祖国会越变越好。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冯导这是让我们谦虚一点。
    time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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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瑞典人在中国被拘 踩了哪条红线?

      彼得-耶斯佩尔-达林(Peter Jesper Dahlin)自2007年开始在中国生活;2009年他参与创立了“人权卫士紧急救援协会” 一名瑞典籍人士近日在中国内地受到控制。西方媒体报道说,他叫彼得·达林,35岁左右,为“人权卫士紧急救助协会”工作。报道还说,该机构总部设在美国。据维基网站介绍,该协会自称“由中国大陆学者、律师和政治专家组成”,出于安全原因协会的所有人员信息“保密”。该协会致力于“直接为受迫害的人权卫士提供重要的救援和资助”,以及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支持。 据《环球时报》向多方了解,“人权卫士紧急救助协会”没有在中国内地注册,一直在中国法律监管之外开展活动。熟悉相关法律的学者说,这样做虽然非法,但有的境外组织视其为“灰色地带”。少数政治激进分子会通过这样的管道从境外获得资助,并按照资助者的要求在中国内地做事。 从西方媒体报道的一个细节看,彼得与多名律师和助理被拘捕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有联系。报道说,他在被控制之前就有所“担忧”。如果彼得从境外拿钱,又资助了锋锐律所被抓律师所从事的违法行为,那事情就麻烦了。 大多数在中国开展活动的NGO都扮演了推动中国全面发展的正面角色,像“人权卫士紧急救助协会”自我介绍中就这么“猛”、政治对抗意味十分浓厚的是极少数。它看来是中外人士混搭、专门要在中国挑事的一个组织。 瑞典外交当局只是证实了一名瑞典人士在中国“被拘留”,但直到昨天未做任何置评。目前都是美欧主流媒体为彼得被控制发出指责,宣称这表明中国“对法律援助界的打击行动大大升级了”。 中国有很多基层矛盾,基层法律援助有所不足,这是“人权律师”得以开发舆论空间的大背景之一。西方一些有政治色彩的基金会关注到这个领域,前几年不断向这一领域投资,形成了相当复杂的局面。那些基金会不仅向中国内地输入了资金,还向舆论输入了西方的政治价值倾向,推动了“人权律师”社会挑战者形象的发酵,刺激了中国社会内部的争论。 一些“人权律师”笃信自己“正义”,不仅经济上运转得开,网上也有拉拉队,境外舆论还给竖大拇指。在中国基层找到适合放大成公共舆论事件的案子不难,一些原本可以化解的事情,往往经过“人权律师”的参与被搞成“体制的僵局”。他们强调这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应有方式,尽管他们当中有些人没有律师资格,还有些人普通律师业务开展得平平,但是这个很特殊的群体被一些舆论作为“最有良心的律师”给予喝彩。 不能说“人权律师”现象都是“境外势力搞起来的”,甚至不应将这种现象本身“一棍子打死”。社会应当实事求是看待它,正视它的复杂性。比如彼得·达林很像是外部势力与这一现象之间的一个纽带,我们应承认这类纽带的确起了负面作用,但不能视它们就是问题的全部。 中国还是要从解决基层问题入手,认真体会维稳与维权之间的正向关系。同时依法治理“人权律师”现象中对法律和社会应有秩序形成挑战的那些元素,从根本上促进社会的有序与和谐。 至于彼得案,相信中国司法机关一定会依法审理。他是外国人,但只要触犯了中国法律,就必须接受处罚,他没有成为例外的理由。希望境外NGO不要受一些舆论的蛊惑,以为这是中国对NGO采取的行动。“人权卫士紧急救助协会”毕竟太另类了,就说它的自我介绍吧,正经的NGO谁会那样介绍自己?
    time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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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指加拿大移民改革流失熟练技工

    加拿大商会(Canadian Chamber of Commerce)发表报告指,前联邦保守党政府进行的移民改革,包括引入特快入境计划(Express Entry),以及改革临时外劳计划(Temporary Foreign Worker Program)等,令有意来加的熟练技工减少,使加国面对失去竞争优势的风险。 据CBC报道,代表全国20万个商户的加拿大商会,在这份32页的新报告中,批评当时保守党政府推出上述两项措施,只是「政治上的权宜之计」,欲以政治方法解决经济问题,最终牺牲了特快入境计划的效用。 商会建议缩短审批学证时间 商会建议政府取消特快入境计划中,对劳工市场冲击的评估制度、更改特快入境计划的计分制,以便高技术劳工赴加工作,及缩短审批学证的时间。 2015年推出的特快入境计划,原意是引进全球「最优秀和顶尖」的熟练技工到国内,然而欲聘请软件工程师、家庭医生或大学学者的雇主,却发现他们物色的人选,和技术较低的技工属同一类别。 联邦移民部发言人表示,移民部长麦家廉(John McCallum)周四未能回应有关报道。   据CBC报道,代表全国20万个商户的加拿大商会,在这份32页的新报告中,批评当时保守党政府推出上述两项措施,只是「政治上的权宜之计」,欲以政治方法解决经济问题,最终牺牲了特快入境计划的效用。   商会建议缩短审批学证时间   商会建议政府取消特快入境计划中,对劳工市场冲击的评估制度、更改特快入境计划的计分制,以便高技术劳工赴加工作,及缩短审批学证的时间。   2015年推出的特快入境计划,原意是引进全球「最优秀和顶尖」的熟练技工到国内,然而欲聘请软件工程师、家庭医生或大学学者的雇主,却发现他们物色的人选,和技术较低的技工属同一类别。   联邦移民部发言人表示,移民部长麦家廉(John McCallum)周四未能回应有关报道。      
    time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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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加籍后还可能保留中国籍?别指望了

      网友吴小姐说她从微信朋友圈看到这样一条信息“公安部警告:400万美籍华人,入籍35年仍属中国公民!”,同时她在网站也看到了《公安部:退出中国籍要申请和批准》的消息,说得有鼻子有眼,她想知道,如果自己退出中国籍要申请和批准,而自己从未申请,那就是说自己还有中国籍,既然有中国籍,为什么回国还要办理签证呢?   通过上网搜索,我们发现这些新闻的来源除了博客就是海外中文网站,没有一条来自于中国官方或中国媒体的报道,那么这条消息基本就可判断为假消息了。   仔细阅读网上消息后,发现作者抓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条自己理解发挥, 然后再附上公安部的一个退籍申请表格作为证明。    国籍法第十条原文是这样的: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实际上,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国籍法》没有授权解释机关,表示《国籍法》的解释权由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持有,国公安部、侨办和外交部都无权解释《国籍法》,更不可能出现公安部指出外交部或侨办曲解《国籍法》的说法。   当然,香港澳门是例外,根据1996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或者“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都是中国公民。也就是说,香港人可以有双重国籍。
    time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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