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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人携现金入境加拿大需注意:超额未申报将被没收

    近些年,随着中国人财富的积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来加拿大留学,旅游和移民,然而不少人对于入境加拿大携带现金的规定并不十分清楚,或者说因携带现金较多申报起来麻烦等原因选择隐瞒不报。其实这种做法非常不可取,加拿大相关机构对此有明确规定,携带现金较多也可以入境,但若是瞒报被抓,那就只有被没收然后乖乖等着交罚款了。 去年没收华人申报现金近1150万加元 据加拿大国际广播电台报道,去年一年,大陆华人被加拿大海关没收的现金将近1150万加元,和2013年相比翻了一番。今年到目前为止的数字是650万,以其增长趋势来看,全年金额很可能会再创新高。 图片来源: Jonathan Hayward/CP 路透社记者Ethan Lou报道说,造成资金外流的原因包括人民币贬值和中国政府的反腐行动。 按照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的规定,涉嫌犯罪的收入和超过1万加元的未申报现金会被没收。未申报现金如果与非法活动无关,事后会发还,但当事人需缴纳250加元到5000加元的罚款。 携带现金超过1万加元要申报 据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强调,出入境加拿大时携带的货币总值达到1万加元或以上者,都必须“如实申报”。其他币种,不管是美元还是人民币,按汇率换算也不能超过1万加元。加拿大并未规定携带现金出入境的上限,证明钱的来源是否“合法合理”才是决定能否顺利通行的“最关键”因素,而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击国际金融犯罪,严防不法分子“洗黑钱”。 这就是说,无论携带现金有多少,在法律上都是可以入境,而且加拿大政府不会征收任何费用。但携带1万及更多现金时,入关必须申报,否则一旦 查获,不仅会罚款,更可能被没收。另外,大额现金入境时,纵使申报,也可能会被详查来源,以防牵涉洗钱等 跨国犯罪。加国边境局强调,海关指的现金包括了旅行支票和银行本票。 简而言之,只要你能证明是合法所得,带多少钱入境加拿大,都没问题。 图片来源:网络 如果携带现金达到申报标准,在通关时你要做的就是: 1.到访加拿大:必须在申报卡上注明,或口头向海关人员说明。 2.离开加拿大:在安检之前,必须在机场内的边境服务局说明;如果是通过公路、船只、铁路离开加拿大,在出发前必须在就近的边境服务局说明。 所以大家在出入境加拿大的时候,如果携带现金较多,千万记得如实申报,切勿因小失大!
    time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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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你这是神马逻辑 看完智商被刷新了

    世界上有一种神逻辑,叫加拿大。一起来感受下: 地名里带标点 Saint-Louis-du-Ha! Ha!(圣路易士哈!哈!),这是一个小镇的名字,位于加拿大魁北克的东南部。这是全球唯一的一个名称中拥有两个惊叹号的镇。“哈!哈!”其实是古法语,意思是指突如其来的障碍,或者尽头。另外在魁北克省还有着类似名称的奇葩地方:哈!哈!湾(Baie des Ha! Ha!):位于北岸区圣劳伦斯河上的一个海湾。哈!哈!河(Rivière Ha! Ha!):位于萨格内-圣约翰湖区的一条河。 哈!哈!哈!周星星,原来你一直是在讲法语啊!!! 31个字母的超长单词  Pekwachnamaykoskwaskwaypinwanik 湖,加拿大官方承认的最长单个词地名,位于草原省份马尼托巴省,靠近与安省交界的地方。这个单词来自于原住民的语言,意思是:用鱼钩捕野生鳟鱼的地方。没敢具体查怎么念,一口气读下来是会憋死人的吧。。。 买东西不能用太多硬币 看多很多次国内有用几麻袋硬币买东西的新闻——硬币扛到银行去要由银行员工数上大半天。而在加拿大,对付款使用硬币的数目是有法律规定的。对于用5分钱硬币付款,任何卖家都可以拒绝超过5加元(100枚5分钱硬币)以上的钱款,而对于1加元硬币的使用上限为25枚。 北极熊车牌 西北地区(NORTHWEST TERRITORIES)是加拿大下辖的一个省级行政单位,位于北部靠近北极的地区,面积广阔,人烟稀少,气候高寒。在这里的车牌形状一度为北极熊的形状,不过从2012年,这里的车牌被统一成为长方形,不过仍然很有个性,在车牌上印有北极熊、三道极光、和25颗星星。 吸大麻合法 在加拿大,吸食大麻是合法的,但贩卖和种植大麻是违法的。加拿大三大政党对待大麻的观点也不尽相同。保守党坚持将大麻定为非法毒品并严格管制;新民主党支持大麻非刑事化;自由党支持大麻合法化。目前执政的自由党力推大麻合法化,宣称以管制、课税代替刑罚、监狱,就像对酒类一样。 妓女合法 在加拿大,妓女这一职业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但嫖妓是违法的。加拿大的法案将卖淫合法化,但性交易的其他环节,如“进行性交易相关的传播、妓女之间的互动、嫖娼及拉皮条”等依旧违法。据悉,加拿大的这项新法案参照了“北欧模式”,最早由瑞典在1999年确立。该模式规定卖淫本身不违法,但支付性服务一方违法。这么规定旨在消除卖淫行为,但又不至于迫使妓女接受法律惩罚,因为她们大都是性交易的受害一方。 UFO着陆区 加拿大阿尔伯达省的St. Paul,早在1967年就建造了世界上第一个UFO着陆台。但据说他们最初想吸引的是游人,不是外星人。 马路杀手——驼鹿 在加拿大的高速公路上,时不时就会有上面画着驼鹿、麋鹿等野生动物的牌子,以提醒司机这一路段时常会有这种动物过马路。加拿大每年由驼鹿造成的交通事故多达247起。驼鹿的身形非常巨大,身高可以达到2米多,体重甚至重达一吨。一旦撞上驼鹿,车基本就报废了,而人不死也是重伤。所以在不少地区夜间行车,最怕的就是撞上驼鹿。驾驶的时候,最好跟在大货车后面,让他们在前方为你照明开路。 跨省带酒违法 由于酒类存在跨省贸易壁垒,就像乘坐飞机过海关一样,加拿大各省都有相关规定限制跨省带酒,例如一个人只允许从外省携带1瓶葡萄酒或烈酒,或18罐啤酒进入本省。 漫画里描述犯罪行为属违法 加拿大法律规定,任何制作、打印、出版或者销售犯罪漫画,都是不允许的。 本土音乐的比例 加拿大电台播放的音乐,本土音乐必须占35%到50%。 日落后禁止滑水 根据加拿大法律规定,日落一小时之后,不能以任何形式包括滑水板、冲浪板或者水撬等形式在水上滑行。想想也有道理,黑乎乎的玩冲浪,还是太危险了啊。 给政府人员写信免邮费 给加拿大总督、议员等写信时,根据加拿大邮政“Government Mail Free of Postage”的规定可以免邮费。
    time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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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砸50万到加拿大产子 孩子就能享福了?

      加拿大和美国,一直都是赴外产子妈妈们的主要选择,越来越多中国孕妇到加拿大生子。图为中国一个“海外生子中心”网站。(网站截图) 美国和加拿大一直都是赴外产子妈妈们的主要选择。由于美国对赴美产子展开严查,越来越多妈妈选择到加拿大产子。 然而正是由于越来越多的孕妇赴加拿大产子,由此造成的对当地医疗资源的占用,以及双非婴(父母皆非加拿大籍或永久居民的婴儿)话题一直备受加国居民关注,甚至引起了部分本地居民的忧虑和抗议。 加拿大联邦政府:旅游产子和双非婴“绝对合法” 据加西周末报道,近日加拿大联邦政府针对大温地区的旅游产子和双非婴现象表态,称它们“绝对合法”。联邦政府称,只要待产孕妇能够出具足够支撑她们在加拿大生产的资金证明,那么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在怀孕期间至加拿大旅行,都是合法的。 图片来源:网络 大温地区的列治文市成为近年来最受双非婴孕妇欢迎的落脚点。2010年,列治文全部的医疗机构仅接纳了18起双非婴生产,而到去年,一共有339名双非婴诞生在这里。这些双非婴大多来自中国。尽管一些列治文本地居民对旅游产子和双非婴现象充满抵制情绪,但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发言人Sarah Lawley-Wakelin却明确表态,称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将怀孕的赴加旅行者拒之门外。然而,如果孕妇不能提供足够支撑她在加拿大产子的资金证明的话,则另当别论。 温哥华移民律师Steven Meurrens表示,旅行产子的好处很明显。孩子出生后,将获得加拿大国籍、护照和出生证明。家长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这样做无可厚非。自从1947年起,加拿大《公民法》即规定,凡在加拿大出生的婴儿都可获得公民身份。尽管哈珀政府一度试图更改这项法律,但没有任何成果。Meurrens说,肯定会有人对旅行产子感到不平衡,但双非婴获得公民资格却“完全符合加拿大法律精神”。   图片来源:网络 政府靠双非婴赚钱? 关于政府部门是否依靠双非婴生产大赢其利,官方的态度一直扑朔迷离。 一直以来,他们在公开场合所做的表态都自相矛盾。据《温哥华太阳报》报道,本地卫生部的官员明确表示,医院是非盈利机构,因此双非婴生产也不能成为盈利项目。但一位温哥华海岸卫生局的官员却透露,非本地居民产子前至少要抵押7500加元的订金。这一价格比起参与全民医保的加拿大本地居民需要抵押的资金高出三倍。 中介和月子中心人满为患  本地人被挤得上不了医院 目前,在列治文有26家注册在案的合法经营的月子中心。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是,许多双非婴家庭不能及时支付在加拿大产子的费用。数据显示,只有一半的双非婴生产的费用被完全支付。因此,近期以来,加拿大政府加强了对本地月子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因为管理严格,也导致本地月子中心和其他正规孕妇接待中介供不应求。 同时,在过去18个月,超过12名列治文居民不得不从当地医院转到其他医院。 “列治文医院似乎没有足够的人力和床位应对外国人和当地居民足够的资源。” 有列治文居民抱怨,他的妻子下个月就要生下第二个孩子,但他们不得不开车到北温狮门医院。 图片来源:网络 列治文医院上级单位,温哥华海岸卫生局(Vancouver Coastal Health)的发言人Gavin Wilson呼吁双非婴产妇不要只把目光集中在列治文,“大温其他地区的医院也可以提供一样的服务。”他同时向双非婴父母保证,有时候孕妇会因为医院人力不足而被临时转移到别的医院,但这些举措和孕妇的国籍毫无关系,所有病人都会接受同等质量的服务。 砸钱生子,将来孩子就能享福了? 据报导,来自东北的张女士,两胎均是在温哥华所生。2014年,怀孕不久的她顺利办下了去温哥华的签证,便开始踏上了在温哥华生子的旅程。“我们当时也没想太多,就是觉得想要给孩子多一个选择的机会,就去了。” 想给孩子多一个机会 “有条件就去,还是为了给孩子多一个选择的机会。”这是很多中国妈妈的心声。大部分准妈妈在出国生完孩子后,还是会选择将孩子带回国内抚养成人,只有少数人会在孩子到适龄时直接将其送至国外读书。 根据加拿大国籍法,出生在加拿大的任何人可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18岁以后,孩子有权自己决定是否放弃加拿大国籍。正是基于这一点,一些准妈妈甘愿冒着被遣返的风险,前仆后继地前往加拿大生子。 事实上,赴加拿大生子并不像很多人想像的那样光鲜。有些准妈妈没有选择中介机构,而是全靠自己联系住处和医院,除了要适应饮食、生活环境上的变化,往往还要忍受并不尽如人意的医院环境。 报导指出,办理签证是出国产子的第一步。某中介机构人员说,如果客户此前没有出境记录,为了降低风险,通常会建议客户先办理美国的签证,办下来之后再去办加拿大签证,这样的成功率会比较高。 据中介机构介绍,一般情况下,赴加生子收取的费用在20万元左右,另外,加上1万元左右的单程机票,医院生产的费用一次5万到10万之间,若中途变更生产方式,则需要缴纳两次费用。如此算下来,一般赴加拿大生子的费用约30万至50万人民币不等。 此前,有一起在华人论坛上引发热议的事件:一名中国孕妇,早产两个半月生下一对“双非婴儿”双胞胎,宝宝们不仅需要住保温箱,还需要深入治疗。位于温哥华的这家医院计算出,这名中国孕妇总共需要支付150万人民币。 报导说,即使能获得加拿大国籍,也并不意味着这些婴儿接下来就享有“牛奶金”、免费教育以及免费医疗等福利,但此项补助只针对当地常住并缴税的公民,在加国“双非婴儿”并不在此列。 尽管尽管大部分情况下,在加拿大出生的“双非婴儿”都能够获得加拿大国籍,但回到中国以后仍有可能在身分上面临一些尴尬境地。 据悉,近日有两名在加拿大本地出生的加籍青少年参加一个中国游学团,当他们去中国驻温哥华总领馆办理签证时被拒绝,理由是中国政府不认可他们是加拿大国籍,认定他们仍是中国人,所以没办法给他们办签证。 中国办户口存灰色地带 报导指出,海外出生的“双非婴儿”回到中国后,“加拿大护照”却基本没用。回到国内期间,申办的“中国旅行证”才是孩子唯一的合法身分证明。国内各种需要用到身分证的场合,“双非婴儿”都需要出示旅行证。 一名中介机构工作人员说,“这其实是一个灰色地带。”只要其没放弃中国国籍,这些“双非婴儿”办户口的程序与中国公民办理户口的手续相同。 >>词条 “双非婴儿” “双非婴儿”一词,最早出自港媒,用于专指父母均非香港居民,本人却在香港出生,并因此拥有香港合法身分的婴儿。而在加拿大,“双非婴儿”则是指父母均无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分,却在加拿大出生并拥有加拿大公民身分的婴儿。
    time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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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温针对海外买家的“排外税”走偏 移民小心躺枪

        省府对海外买家额外加税15%,是名副其实的“排外税”。温哥华是国际城市,“外国人”成分复杂,有加拿大争取的潜在移民对象留学生,也有拿长期工作签证在加拿大工作的外国人。这些人本来混在加拿大人堆里享受着“国民待遇”,比如有的美国人在加拿大工作生活几十年都不申请移民,这下可好,“排外税”一出台,他们立马露出原形成为享受“特殊待遇”的外国人。有人说,高房价堵住了高端海外人才来温哥华的路,现在倒好,直接就出局了。     这种带有歧视色彩的排外政策,历史上早有先例,不算事儿,大不了再道歉。不过有点担心政策出台背后浓浓的排外情绪和隐隐约约针对中国人的敌意。所以真心希望温哥华房市应声下降,跌到谁想买谁就买的起,那就族裔和谐了。     如果房市真的不降,排外情绪发泄不出来,接下来就要拿对加拿大没有感情的“空中飞人”,抢去白人豪宅或者抢去白人工作的“外国人”开刀。那样,移民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可惜房市崩溃这样的“美好前景”并不明朗。不难预计购买温哥华房地产的外国人肯定会急剧下降。你买房加15%,别人买房不加,这样炒房能有钱赚吗?再说这口气也咽不下去,凭什么呀?都说人傻钱多,其实有钱人都是人精,要不然人家怎么就赚到钱了呢?如果都是傻子发财,那谁傻谁精就讲不清楚了。     海外买家只占10%,他们对温哥华房市的影响其实不是很大。而且海外资金可以改头换面通过各种管道进入房市。真正对房市影响的是心理冲击。房市的特点是买涨不买跌。房价上升,房市钱潮汹涌,房市下跌,钱无影无踪。如果预期房市仍然上涨,15%的附加税都不是问题。     如果下跌,即使卖家额外降低15%房价也不合算。估计温哥华的房市将进入有价无市的状态。大概有几个月时间成交量大幅度萎缩,同时房价不跌或者略微下降。然后房市往哪里走取决于买卖双方的角力。     有价无市这种状态对本地经济最具杀伤力。没有交易,政府就上失去了可观的物业转移税。和房屋交易有关系的地产经纪、律师、银行贷款、房屋装修、新屋动工,家俱家电更新统统受到影响,在现在经济低迷找不到增长点的时候,房地产这个拉动经济的引擎再出问题,麻烦就大了。     现在温哥华屋主没有必须卖房的压力,房价大跌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温哥华房价是房源缺乏难以满足钢性需求。那么房价一定会卷土重来,而且没有最高只有更高。目测一下温哥华附近有成群的买家手里握着真金白银虎视眈眈地等待进市的机会。上波房价疯涨错过了,这次机会一定抓住。只要买家手里有钱,温哥华的房子不愁卖。如果温哥华的房子是洗钱销赃的工具,这种黑钱仍然会源源不断流入房市。15%附加税只是提高了把黑钱洗白的成本,基本可以忍受。     这次省府征收“排外税”,手法粗糙,效果可疑。现在的购房合同中,交订金就被认为是售出。省府不豁免已交订金的签订购房合同,有点“坑人”,也没有什么必要。省政府“打人”不“打钱”,应该是偏离了“打房”的目标。如果房价打掉,可能也打掉了经济动力,如果房价打不掉,可能增加排外的情绪。恐怕会两头不讨好吧。
    time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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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加未申请非税务居民 家人被罚200万税款

    入籍后回流中港台,有税务专家建议,回流前或回流后最好先向当局做一份非税务居民认定   不少华裔加人眼见中、港发展机会多,入籍后回流中港台,有税务专家建议,回流前或回流后最好先向当局做一份非税务居民认定,以免回加后被当局追收高额税款。曾有人回流10多年,却未申报为非税务居民和未获税局认定为非税务身分,其家人最终连利息和罚款,被追收200万元。   曾任职加拿大税务局(Canadian Revenue Agency)的JK Tax & Consulting创办人马云表示,回流分两种情况,一是自己回流,但保留在加国的物业和资产,跟加拿大保持"居住联系"(residential ties)。在这种情况下,变成"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或维持"税务居民"(resident)身分皆可以。   马云指出,最稳妥的做法是向税务局提交NR73居民身分认定表格 (Determination of Residency (Leaving Canada),让当局决定申请人能否成为非税务居民,免除后患。   马云说,申请人离开后也能提交NR73,本人离境后、家人离境后或在新的居住地建立居住联系后,以上3种情况,取其最晚的一种作提交表格的限期。当局审批需时约8至9个月。    拿到了税局的认定,就能让人"心里有底,有把握",只要税务局认为你是非税务居民,便无后患,不再需要每年向加国政府报税。但若情况有变,例如回归加国,必须立刻通知税务局。   马云每周也有1至2人找她帮忙申请认定,她说不要怕麻烦,因为不搞清楚手续,后果可以很严重。   她表示曾接到一宗个案,一个俄罗斯家庭移民加国数年后,丈夫找不到好的工作,便将妻儿留在加国,自己回俄从商,每年汇钱来加。本国税务局曾经多次向其加国住址发信,要求交税款;但丈夫即使得悉当局追税,也无动于衷,因他认为自己不是税务居民,不用再缴税。   可惜税局不是这样想。丈夫其后跟妻子因聚少离多,最终离婚收场,双方协议将两人名下的大屋全归妻子名下。过了一段时间,妻子也卖掉大屋,这时税局的信又来了,说她需要连利息和罚款,还款200万元。   马云说,税务局有根有据,认为妻子既接收了大屋,也就需要还税。她当年写信为妻子求情,也不得要领。   对有意回流原居地者,即使被税务局认定过去仍为"税务居民",也不代表需要两边缴税。中国和香港分别跟加国签订税务协议,因此在中港两地缴纳的税款,可用作扣税(foreign tax credit) 。   马云举例解释,若你在中国缴交了3000元税,但在加拿大要付5000元税,那么你只需向加国政府缴交2000元差额。   另外有些人回流数年后,又回来加拿大,离加期间却从没报税;马云强调不能以"忘掉"作理由,她说回加后只要缴付欠款、利息和罚金,便能了事。   永久离开加拿大 离境前也要报税   加拿大人离开加国的另一种税务情况,是彻底断绝跟加国的联系,即出售在加国的物业和资产,取消在加国的信用卡和银行卡等,带着家人永远离开加国,从加国往外移民(emigrate)。   马云提醒这也不代表能一走了之,除非你今生今世再不返回加拿大。   她举例说,这些人若在下半年离开加拿大,也需要报上半年的税,但她补充,除非肯定自己上半年没有欠税,也不需要退税,便可不报税。   永久离开加拿大,成为"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要在报税表上填上离境日期,并要缴付一次性离境税(departure tax),"之后你在海外赚多少钱,有多少收入,跟加拿大就没有关系了"。   若该非税务居民在加国出售投资物业获利,仍需要缴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 tax)。当然当事人大可什么都不做,但前提是当事人要有把握永远都不回加拿大。   若在加国继续有物业收租,便要报一份非税务居民申报表。   "税局知道你人不在加拿大,这笔税款不交的话,很有可能就追不回来,因为不知道你回不回来。"因此税局设有预留税(withholding tax)政策,例如房租收入每月1000元,租客或代理人要在下个月15日前,向当局缴付当中的25%,即250元,这样税务局能确保非税务居民不能"走数"。   马云指出,1000元的租金收入只是总收入(gross income),仍未扣除维修物业等开支,因此非税务居民可向当局申请以净收入(net income)计算预留税,减少纳税金额。   成为"非税务居民",虽然能减少缴税,但基本上无法享受多项加国政府福利,包括儿童税务福利(Canada child tax benefit)和牛奶金(Universal child care benefit);因此马云说,也有客户要求重新成为税务居民。  
    time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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