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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税账户1万炒到130万:华裔天才遭税局调查

    对很多人来说,免税储蓄账户(TFSA)就是一个有闲钱才会去考虑投资的好地方,因为投资收益免税。但是对喜欢炒股票的多伦多华裔方先生(化名)来说,投资收益免税有太大的吸引力,方先生可能是全加拿大第一个将TFSA账户炒到超过100万的人,所以他也自然而然地成为加拿大税务局CRA最关心的人。CRA在经过两年的调查后让方先生补交税款,方先生不明白,免税储蓄账户别人都不交税凭什么只让我交税呢? 据方先生介绍,自从联邦政府鼓励大家开设免税储蓄账户,他就毫不犹豫的成为第一批开户者。那个时候方先生一直在关注股票市场动向,喜欢炒股。因为对股票把握较准,方先生的投资获得了超常回报,短短几年就把自己TFSA账户内的1万本金炒到了100多万,并从账户内取出几十万用于贴补家用。 就在方先生为自己骄人的成绩自豪的时候,2014年加拿大税务局CRA找上门来,要对他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同时方先生的TFSA账户被冻结了,他无法拿钱出来。 既然是CRA要审计,方先生只能全力配合,他按照CRA的要求提供了自己过去几年的全部交易记录。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一直到2016年CRA才给了方先生一个结论:他的操作交易完全合法,没有违规的地方,但是他还是要交税。因为CRA认定方先生的交易行为应该算是商业行为,属于生意,既然是做生意盈利当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方先生出示给51周报记者他个人TFSA账户的信息,截至2016年9月,他的账户内有97.8万元。方先生说从2014年下半年被CRA审计开始他就再没有做过股票交易。截至2014年上半年为止,他从自己的TFSA账户内提取超过30万的现金。 华裔税务上诉师胡商认为,免税储蓄账户强调的是储蓄功能而不是投资功能,所以有人把TFSA账户当成股票投资账户的理解是有偏差的。简单说就是一个注重的是被动投资,一个是主动投资,主动投资行为应该理解为商业行为,CRA也正是基于这一点要征税。胡商认为,联邦政府在开设免税储蓄账户时对一些规定的宣传还不够清晰,导致客户概念不清,从这点上说政府也是有责任的。 赚太多:CRA要求补税 据〖金融邮报〗报道,2014年许多收益显著的TFSA账户都成为CRA审计员的关注对象,而一些交易过频的TFSA账户,其户主则直接收到了罚单。 〖金融邮报〗从律师行业和税局方面获取的数据显示,过去几年中CRA对TFSA账户的审查明显增多,但是他们拒绝提供具体的审计金额。CRA审查TFSA的理由是:一些投资者过频地使用TFSA交易,获益颇丰,所以应视作交易商业行为,缴纳个人所得税。 CRA首先瞄上了一些频繁使用TFSA账户并大量盈利的人士,结果发现一些日内交易人员(day trader)频繁地使用TFSA账户,日交易量有10次至15次之多。在税局看来,TFSA账户每年的储蓄额是有限制的,2009-2012年每年额度为$5,000,2013-2014年每年额度为$5,500,这样算下来总额3.1万,按照通常回报10%估算,至多不会超过4万元,如果账户里面有了十几万甚至更多,那肯定是有问题的。 目前关于TFSA账户商业交易这一问题,还没有相关案例法可循,所以CRA的罚款是没有清晰的法律依据的。CRA其实也知道自己“底气不足”,所以往往向被审查的人提出,如果同意TFSA收入按章纳税,就不会被罚款。这招真迫使一些TFSA交易人员就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魁省投资顾问,因TFSA账户中有近200个交易,账户中总金额被炒到近18万,被税局审计员盯上。税局向其提出,要么其TFSA账户中所有收入按章缴纳所得税,要么扣押其薪水并罚款。最终,他只得取出TFSA中所有金额,并缴纳3.5万税款。 这位魁北克投资顾问说,他在他的TFSA账户中做了大约200次交易,因为他在能源股方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这些交易为他带来了丰厚的回报,结果赚了钱为自己惹了麻烦。 在被迫缴纳3.5万税款后,他说我敢肯定,省里马上就会来找我的麻烦。既然联邦税交了,省税还逃得了吗? 他说,自己的操盘行为可以带来100%的回报,同时也隐含着100%的风险。如果按生意行为纳税,那他就应该计算自己的生意成本,现在看到他赚钱了就来征税是不公平的。 CRA的审计收税行为引起加拿大投资行业协会(IIAC)关注。IIAC致函联邦财政部和CRA局长,指责TFSA账户投资指南不足,使得投资者很难确定这类投资行为是否触犯税法。此外,卡尔加里Moodys Gartner Tax Law(MGTL)法律事务所也表示,CRA老是向TFSA交易人员扣上“商业行为”的帽子并挥大棒的做法不公平,准备向联邦政府讨个说法。 有律师表示,用TFSA账户交易是有风险的,并非稳赚不赔。如果不是因股市一直看好,某些投资人的TFSA账户余额也不会那么多,而税局在审查时应考虑这一点。税局现在的做法是,赚了就找你收税,赔了你自己承担,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TFSA账户投资亏损上海移民也被罚 对方先生来说是投资赚钱被追税,而上海移民张先生的经历就更加惨痛,他投资亏损同样被要求交税。 张先生2011年在多伦多一间提供中文服务的投资公司开设的TFSA账户的,他说:“我自己不懂,就找了一间能说中文的投资公司,这家公司在许多中文媒体上有广告,称可以帮客户开设免税投资账户,开设账户时该公司没有告诉我们哪些股票不能投资,我们只知道可以随便投资北美洲的股票,所有回报都是免税的。” 从2011年到2014年,张先生陆续在该免税投资账户里放了1万5千元,先后买了10多种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概念股票。 “当时的中国概念股属于低潮,尤其是高科技的股票,我们中国人喜欢炒,蓝筹股上落小,升值空间有限,我们是没有兴趣买的。” “这些股票价格较低,应该有较大的升值空间,谁知低处不算低,这批中国概念股价一直下跌,市值远远低于当初购买的价值。” 问题就出在股价不断下跌上,大约5种股票价值一直跌到1元以下,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股价低于一定程度的股票被迫退市,变成只能在场外交易(OTC-Over The Counter),这些只能在场外交易的股票就是税局所称的不合资格的投资( non-qualified investment),所以需要缴付巨额税款。 税务局称张先生在免税账户里的投资有问题,他投资的股票有相当部分变成不合资格的投资,需要按照交易额的50%交税,加上晚交税的罚款和利息,他需要交纳7542元的税款。 税局的信函称,这只是2013年度的罚款,他必须申报2011和2012年度的投资记录,税局会根据交易金融再定出罚款数额。当时张先生免税账户里所有股票的市价差不多等于这个数字,就是说所有钱都给了税局,自己账户里一无所有。 税局的来信如晴天霹雳,打的张先生晕头转向,“TFSA不是免税账户吗?怎么突然需要补交这么多税款?” 记者登录联邦税局的网站,在TFSA名录下看到确实有关于不合资格投资-non-qualified investment的规定,按照税局的规定,所有与投资者本人相关联的公司,都不能成为投资目标,如本人控股或者拥有该公司10%以上股权的,都不能在免税账户里购买这些公司的债券。但是这些规定中并没有说明场外交易的投资属于不合资格的投资。 所有不合资格的投资都必须缴付一次性的税金,等于市值或者从合资格投资变成不合资格投资时的股票价值的50%,投资者必须在第2年的6月30日之前向税局详细申报,申请退税。 注册会计师沈浩表示,税局的规定确实有很多容易忽视的地方,应该大力宣传,令更多的投资者了解什么是不合资格的投资,以往人们普遍认为免税账户里面所有的投资都是免税的,没有关注不合资格的投资。 他劝谕使用免税账户的投资者要密切留意自己投资的项目,大银行大公司等蓝筹股当然没问题,投资到小型公司要格外小心,一旦发现自己投资的股票变成不合规格的,应该马上卖掉,并及时向税局申报,申请退税。
    time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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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惊!新法案迟迟不出小杜疯狂废国籍

    在去年联邦大选期间,小杜的一项重要竞选承诺就是取消前保守党政府通过的、饱受争议的C-24法案(民间俗称“二等公民法案”),因此,小杜得到了很多选民的支持。 但是上台后不久,移民部长麦家廉就在移民、难民及公民委员会会议上表示,移民部会针对C-24法案做出“大幅修订”,而不是完全废除。 就在当时,新民主党华裔国会议员关慧贞(Jenny Kwan)就曾批评,小杜政府拒绝完全废除C-24法案,此严重违反自由党对移民社区的竞选承诺。 她说,“我对麦家廉的回答感到非常失望,总理杜鲁多竞选期间说的不是对法案作重大修订,而是整项废除,这是他们对移民社群所作的承诺,现在却出尔反尔。” C-24法案,官方名称是《加强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是前保守党政府在2014年通过的,以“打击恐怖主义”为主旨的法案。其中最大的争议点是,针对犯下恐怖主义、叛国及谍报活动罪行而拥有双重国籍的人士,赋予联邦政府彻销其加拿大国籍的权力。 该法案还没有推出时,就引起了民间的强烈反对。加拿大律师公会(CBA)曾在一份报告中写道:“居住意愿产生的第一个问题在于,该条款将所有公民区分成两种,一种出生即有公民身分的加拿大人,另一种即是在国外出生,后来经过移民归化方式,才取得公民的加拿大人。在加拿大出生的人,可以不受限制居住在任何国家或地区,也可以去任何地方旅游,但非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如果离开加拿大,即有丧失国籍的风险。” 关慧贞指出,法案令移民沦为“二等公民”,为他们成为真正加国公民设下重重障碍,所以应该予以完全废除。 十个月废除国籍数比肩过去27年 据统计,小杜上台10个月后,已经在没有法律听证会的情况作出了184项废除公民国籍的决定。要知道,这个数量几乎与过去27年(1988-2015年10月)的废除国籍数量持平。 杜鲁多上台的第一个月就有21人的国籍被废除,第二个月更是达到了59人。2016年1月到8月底,平均每个月有13人被废除国籍。 而在哈珀当政时期,2013-2015年平均每个月只有2.4人的国籍作废。 民众批评自由党虚伪 被民众卑诗省公民自由协会(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的Laura Track 说自由党政府在野时期曾极力反对C-24法案,但是他们上台后却变本加厉使用这一法案。 不过自由党政府宣称他们是为了保证国籍系统的公正性和完整性,并且主要针对欺诈行为。 对自己人却网开一面 自由党内阁成员、民主制度部长Maryam Monsef近日被人发现她把自己的出生地搞错了。她原本出生在伊朗,但是护照材料却显示为阿富汗。根据C-24法案,她应该被剥夺加拿大国籍,但是自由党政府却称她更新护照即可。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结果却完全不同。卑诗省公民自由协会称有两名婴儿时期就移民加拿大的男子在完全没被通知的情况下丢失了国籍,原因就是他们的父母在为他们申请国籍时有不当陈述。 其实,自有党也并非什么也没做,在赢得大选之后,自由党政府便提出了新的入籍法案(C-6),据说该法案跟C-24相比,将会使移民加拿大更加容易! 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自由党拟定的新移民法案C-6的一些变化和亮点吧。 时间放宽松:包括居住时间长短和居住时间计算方式。缩短永久居民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前所需在加拿大全年居住的时间,从现在的6年里住满4年,重现调整为5年里住满3年。由于许多移民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就与加拿大有着紧密的联系,建议将申请人在加拿大以难民或者临时居民身份居留的时间也计算在内;比如留学生在读书期间住在加拿大的时间也可以折算进去,以50%作为折算,最多可计算一年。 语言要求降低:提议将必须达到英语或者法语的语言要求,通过相应考试的申请人年龄范围从14岁至64岁,重新调整为18岁至54岁。 报税记录时间减少:原法案C-24规定需要提供过去6年内4年的报税记录,而新法案只要求提供过去5年内3年的报税记录即可。 除此之外,新法还规定加拿大政府无权取消公民的加拿大国籍。政府唯一能取消公民身份的理由是,发现申请人在申请公民身份的过程中造假。 原先的传言是可能在国庆日(7月1日)实施,可如今已经10月份了,仍未有发布的消息,不过无风不起浪,相信自由党的新法案很快就能出台。
    time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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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裔街头被骂“滚回中国” 纽约市长这样回应

    原文链接>> 白思豪以推文回应“此等恶行应逐出纽约”。(取材自推特) 大众新闻辱华事件波及下一代教育,值得家长注意。9日,纽约时报华裔编辑罗明瀚(Michael Luo) 在曼哈坦上东区遭到一名女子高喊“滚回中国!”他7岁的孩子听到,不停地问“为什么她要那样说,我们不是从中国来的啊。”他将此事发布在推特后,市长白思豪也以推文回应“此等恶行应逐出纽约。” 在纽约时报任职13年,罗明瀚带领的记者团队今年入围三项普利兹奖。他以推文表示,自己因为孩子的推车挡住一名穿着光鲜亮丽女子的去路,对方竟说:“滚回中国(Go back China)”,他追上对方反问:“真的吗?滚回中国?”该女子拒绝道歉,还拿出手机威胁报警。当罗明瀚放弃争论,转身离去时,对方在其身后再次大喊“滚回你的国家(Go back your F**king country)。”罗明瀚说自己在美国出生,罗麦克表示“类似的事一直在发生,但这次让我非常难受,并反思亚裔真正的归属在哪里?” 市长白思豪看到该推文后,很快做出回应,留言表示“每个人都属于纽约市,但你今天听到这种言论除外。”(EVERYONE belongs in NYC. What doesn’t belong here are comments like you heard today.) 今日美国报(USA Today)8也于网站发表两名哈佛校园亚裔学生记者Grace Li与Sruthi Palaniappan 的对谈。他们认为华特斯对于华裔的偏见与100年前美国大众对华裔的刻板印象十分的相似。即使华特斯强调一切都是为了好玩,但完全看不出受访者有同感。华特斯将华裔看做一种消费的商品,而华埠是一个异国情调的地方。更造成华裔给外人一种刻板的印象,不懂英语,没有融入美国的社会,温和、软弱。亚裔年轻人常被迫要在不同文化间择一,但每个人都因对自己的不同文化背景有自信,不用害怕因此被主流文化疏离。  
    time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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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国升起五星红旗 背后的华社“色谱”变化

      10月1日是中国国庆节,在远隔太平洋的加拿大,有两座大城市―――人口排名全国第一的多伦多市和排名第四的温哥华市,分别举行了为庆祝中国国庆节而举行的、在市政府门前旗杆升起中国国旗仪式。   加拿大是联邦制国家,是否允许在市政府门前旗杆、尤其所谓“主旗杆”即由市府管理的旗杆升起象征其他国家、地区、团体或运动的旗帜,是各城市自己的权力范畴。多伦多、温哥华等加拿大城市规定,在本市管辖范围内注册的“本地社团”于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申请,经核准后就可以在“主旗杆”上升起代表其他国家或非国家的合法旗帜,以表达某种纪念意义;而另一些加拿大城市则规定市府前“主旗杆”上只能悬挂“加拿大官方旗帜”,从这个意义上讲,重要纪念日时哪些大城市允许“客旗”悬挂在“主旗杆”,可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当地侨团、族裔社区版图的微妙变化。   据有关专业人士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纪念日庆典首次在加拿大国土上出现,可追溯到1955年,但鉴于当时的外交状况、国际氛围和当地华侨华人“色谱”,最初几年的庆典规模极为有限,甚至大多秘密举行。1970年,温哥华汉升体育会成立30周年庆典,主办者首次在加拿大国土上公开打出五星红旗,此时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已有21年。1971年加中建交,国庆庆典也“得见天日”,但正如侨界耆宿所言,直到上世纪90年代前期,在加拿大华界,“红旗”仍是不折不扣的少数派,直到本世纪初,加拿大中文电台、电视台的主要语言仍是粤语,国语节目不过聊胜于无。   1985年的中国国庆日,时任中国驻加拿大大使的余湛赴多伦多检查中领馆筹建工作,当地部分大陆留学生在省议会前广场组织了首次“国庆日升旗”,但当时的升旗仪式仅50多人参加,旗帜所升的并非“主旗杆”,未向市府申请,也并无市府代表参与;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多个多伦多华侨、华人组织共同发起在省议会前广场的升旗仪式,参加人数号称逾千,尽管仍是“非主旗杆”的自发形式,却引起当地中文甚至部分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当时曾有人预言“加东华人社区的 色谱 将发生重大变化”,即由“粤语系”转向“国语系”,由“蓝旗认同多数”转向“红旗认同多数”。这一论点虽获得许多人认同,但绝大多数认同者并未想到,这样的变化会发生得如此快、如此明显。   2013年10月1日,在当地部分侨团的申请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首次在一座加拿大城市(且是第一大城市)市政厅主旗杆上升起,时任市长福特(R obFord)和时任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房兵共同升起了这面具有历史和象征意义的中国国旗,正如当时中文媒体所言,这次升旗“充分表明当地华人融入主流、促进社区发展的成绩得到各方认可”,也表明在潜移默化中,加拿大华人社区“中国认同”的“色谱”,已发生根本性变化。自此直至今年,多伦多市政厅“主旗杆”上每年中国国庆都会应当地社团请求升起中国国旗,且每次都有市府政要躬逢其盛。2016年9月30日,传统华社重镇―――加西的温哥华市市政厅也应当地部分社团请求,在“主旗杆”上首次升起中国国旗,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刘菲、温哥华市代市长郑文宇莅临仪式,后者亲手升起了五星红旗,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首次在中国国庆时段同时升起在加拿大东、西海岸最大城市的“主旗杆”上。   近十几年来,大陆移民取代港台和东南亚移民,成为加拿大华人社区的生力军,和“粤语系”、“闽南语系”前辈相比,“国语系”的新移民教育程度、英/法语能力更强,经济状况更好,对政治、社会公益等的参与积极性更高,也更敢于坚持自己的族裔特色、传统,更勇于发出代表本族裔的声音。与此同时,中国在国际政治、经济、外交等各领域全球力量平衡中的地位也今非昔比,在这种情况下,市政厅“主旗杆”升旗从“大新闻”变成“新常态”,也就不足为奇了,其中折射出的,正是海外华社“色谱”在这短短数年间的“天差地别”。   同样是“主旗杆升旗”,已有多年操作经验的多伦多市办得喜庆、和谐,未引发任何争议,而首次“尝鲜”的温哥华则显得有许多待改进之处。相较于其他移民族群,北美暨加拿大华裔长期以来存在着“缺乏合力”的问题,这一问题对华裔社区的根本权益一直构成严重阴影。近年来随着中国国际地位提高和本地移民构成的变化,“缺乏合力”的情况正逐渐改善,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来自何地、政治色彩如何,只要真心为了当地华裔社区着想,相关侨团、侨领们就应在想、说和做事时更加周全、成熟,避免“好心办错事”的遗憾。
    time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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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跑:华裔男子申请入籍等8年,被拒再上诉

      安省一个华裔男子申请入籍,移民官质疑他声称的居加日子是否真确,经过长达8年的审理后,当局拒绝了他提出的申请。他不服而上诉。联邦法院一位法官最近裁定,当局须要重新审核该男子的入籍申请。   申报收入被指不足“养家”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主编《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在周五发表的报告显示,联邦移民部指申请人张伟(Wei Zhang,译音)未有提供足够证据,以证明他在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0月17日期间居住在加国的天数。   移民部的文件指出,当局更发现,张伟所申报的加国收入,显然未足以支付房屋租金,以及支持妻子和两个子女的生活。同时,在报称在加国居住的4年期间,张伟仅有两个月缴付安省医疗保健计划(OHIP)的费用。   此外,张伟在申请入加籍时,仅提交已注销的中国护照副本。当局质疑他在2005年4月29日,即他报称居加期间,是在中国北京办理护照续期手续。   另外,当局更指张伟未能提供有关他两个子女入学出席率、他参与义工纪录,以及妻子受雇等重要文件。   今年8月,联邦法院一位法官表示,申请人稍后提供了已注销护照正本,经详细研究后,未有证据显示护照续期手续是在国外办理。法官最后裁定移民部败诉,须要重新审理张伟提出的入籍申请。
    time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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