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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联储“出口术”提振美元汇率 加元汇率再次走弱

    3月17日,全球金融投资者翘首以待美联储公布最新的利率决议,结果是维持当前利率不变。并且,美联储当日在利率决策声明里,多次提到全球经济和金融状况发展仍然存在风险。一下子,全球金融市场上都充斥着-----“美元没戏了”的声音。 美元指数在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大逆袭,但加元却要哭啦! 但风月突变的大戏,从3月23日开始了。美国联邦储备局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的多位官员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纷纷“出口术”,对外表示支持美联储在今年内进行多于一次的加息!原本“美元没戏了”的声音,被市场上对美国加息的热切期盼而淹没,用连续第四个交易日的反弹,收复绝大部分下跌的失地。但是,加拿大元汇率却被害惨了,原因是:“用美元计价的国际原油价格因为美元汇率的回升,又再挣扎在39.8美元/桶的水平”。加元原本势如破竹的升势,被硬生生地遏制了。 国际原油价格走势 3月22日,加拿大财政部长摩尼奥(Bill Morneau) 公布了最新的财政预算案。财政赤字是294.4亿,接近市场预期。而让人等待已久的加拿大国内基础设施投资方案也正式出炉。花费119亿,投资9个不同的方面。成效如何,就要交给时间去验证了。 但值得关注的是,在“马太效应”下,越来越多的“利空”声音充斥在国际原油交易市场,比如国际能源署(IEA)就有内部预期:“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OPEC)的一些成员国与俄罗斯达成的冻产协议,可能对国际原油价格影响甚微,因为最重要的话语权,还是掌握在沙特阿拉伯手里”。 加拿大第一季度收入预算已经实际失算 在今年的二月份,摩尼奥曾对2016年全年的国际原油价格作出了预期,是40美元/桶。而现在,2016年的第一季度行将结束,但国际原油价格只能勉强挣扎在接近40美元/桶,还不能完全达到。 更加可怕的是,2016年头两个月国际原油价格的平均值才勉强达到30美元/桶的可怜水平。所以从3月份开始,往后的10个月里,每个月国际原油价格的平均值,就绝对不能低于42美元/桶的水平。而现在3月份只剩下一个星期,国际原油价格回升至42美元/桶的难度,相当大。这代表,虽然财政赤字相当庞大,但不能否认的是,加拿大联邦政府的收入预算,在第一季度已经失算了。 图片来源:漫画家Tina 加拿大元汇率走势 因为错综复杂的原因,国际原油价格在经历一个多月持续上涨后,似乎开始渐露疲态。现阶段,不管是美国加息步伐加快,还是更多国家加入冻产协议的乐观预期,都只是消息基本面的炒作,尚未得到事实的证实。但在当下动荡的国际环境里,追多美元似乎是一种相对稳健的策略。 此消彼长下,加元将面临进一步承压。因此,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在周四(3月24日)公布的最新投资报告称:“尽管加拿大央行今年至今的措辞基本是中性的,但随着加拿大经济仍面临显著压力,加拿大央行或许仍需要进一步降息。因此做空加元在风险回报比上是有吸引力的”。 而接下来的4月份,加元将经历数次大考------4月5日公布的加拿大全国2月贸易帐;4月08日公布的3月失业率和就业人数变化;以及4月13日公布加拿大央行的最新利率决策。加元汇率的走势如何,就值得拭目以待了。 免责声明:以上分析侧重于短期操作,仅供参考。考虑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性,据此操作者风险自担。
    time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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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字发福利收难民钱从哪里来?就靠这个了

      本周公布的自由党政府联邦预算案中将近300亿加元的赤字令人咋舌,不过鉴于自由党在议会中属于多数党,就算外界有反对的声音,预算案通过应该是铁板钉钉的事儿。要花这么多钱搞基建、发福利、收难民,可钱从哪里来?除了向富人加税,接下来的几年主要得靠严打逃税漏税了。 国税局多了12亿经费   现在,联邦特批了12亿经费给国税局,这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政府没钱了,就指望着这个增收了。   虽然加拿大国税局(CRA)没有明确增加税收要采取的措施细节,但表示会在追收欠税和打击海外避税方面下工夫。为此,联邦财政部给国税局增拨了8亿加元的经费,并另外拨款4.44亿加元用于打击逃税避税活动。     今年起,申报海外资产过程简化,如果海外资产在10-25万加元,只需要填写简化表格,这对于拥有小额海外投资的普通民众来说更加方便,因为税局重点的查税对象并不是普通民众,而是拥有大量海外资产、走私漏税的人。其中的重磅措施就是设举报热线,2014年CRA宣布只要举报有成果就发给举报人所收回税金的5%-15%作为奖励,重赏之下果然有勇夫,一年后CRA据此建立了8600个查税档案,查出逃税漏税56亿元,不少已经进入追收逃税程序,这个举报电话目前依然有效。     也许是经济不好,这两年,税局开始严查偷税漏税,约50%曾被循例检查,而今年预计查税的力度会更大。逃税的性质按情况严重程度给予惩罚,若是漏报税款且金额不多,需要补交税款和利息,缴纳50%的罚款即可,但若是故意违法,不仅会被罚款逃税金的200%,还会被起诉负刑事责任。 效率低下效果存疑   不过,专家们认为自由党政府指望靠打压逃税来大量增加联邦收入有些过于乐观――因为联邦政府的国税局过去多少年老说要打压逃税,但实际的成果非常有限。   比如,行政效率低下的国税局为了减少工作量,就批准了一个“自愿披露计划”。根据该计划,在CRA尚未发现有问题、以及去信要求民众解释之前,报税人主动向CRA申报并缴交未付的款项和利息可以免除罚款和不被起诉。使用该计划的人士,要填写一份名为的表格,或写信连同资料,寄到所属的税务中心。   实际上,加拿大国税局在过去几年中豁免了越来越多的逃税、欠税者,仅2014-2015财政年度就冲销了29亿加元的欠税税款,比5年前猛增了50%,而2014、2015两年内更是一笔勾销了高达40亿的欠税款。国税局在几种情况下可以把欠税账户归入无法追帐的类别,比如欠税者死亡、破产、失踪、躲到国外居住、或者是追帐成本超过所欠税额,这就是最新的案例:去年夏天加拿大国税局秘密给十几位非常有钱的加拿大人提供免受逃税罪惩罚的优惠待遇,对这些通过KPMG会计公司海外避税项目在过去多年大量逃税的加拿大有钱人不予起诉、只要交上欠税和少量的利息即可。   加拿大维权组织“税收公平”的执行主任霍莱特认为,虽然自由党政府确实需要重手打压逃税避税的行为,但国税局同时需要解决的是黑箱作业、缺乏透明度的问题。 多种方法可以合法省税   逃税漏税可耻,但如何合法省税却是加拿大每一个会计师或理财顾问都会向你热心支招的事。总体来说,购买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注册教育储蓄计划(RESP)、免税储蓄账户(TFSA)等都可以达到延税免税的目的,医药费要报在低收入一方因为如果超过收入的3%是可以退税的,夫妇共同捐款以充分利用慈善捐款抵税额度等。   注册教育储蓄计划(RESP)的效果和夫妻分报收入类似:父母定期为孩子的教育储蓄计划供款,等孩子上大学需要用这笔钱的时候,它作为收入是算在孩子名下的。上学期间收入低,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或交得极少,因此教育储蓄计划的收益形同免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免税储蓄账户(TFSA)的年存款上限又从1万加元降到了过去的5500加元,夫妇二人中收入高的一方可以把钱存进对方的免税储蓄账户。和RRSP相反,存进免税储蓄账户的钱当年不能免税,但是将来提取出来时,无论是本金还是收益都是免税的。   再比如,还可以家庭内部借贷:高收入一方配偶把钱借给低收入一方或其他家庭成员用于投资,每年收取税务局规定的利息(目前是1%)。投资收益的税按低收入一方的所得税额度来交,而借贷一方只为利息收益纳税。这种免税方法被使用得不多,部分原因是因为借贷金额必须足够大笔、双方的收入差距也很大才值得这样做。但是小杜鲁多预算案中增加最高收入群体税额的政策也许会让它流行起来。   最后,别忘了同时尝试几种方案。
    time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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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淘新税制 单次2千全年2万以上全额交税

      3月24日,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4月8日起,中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其中包括个人单次2千、全年2万以上将全额交税等规定。   海淘新税制出台 单次2千全年2万以上全额交税     据华尔街见闻报道,通知的要点主要有以下几条:   其中个人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全年为人民币20000元;     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暂免征关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即不管有没有超过限值,均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跨境商品购买人(订购人)身份信息应与付款人一致;   新税制4月8日起执行。   上述内容与此前市场传闻基本一致。苏宁云商此前就传闻内容曾表示,我们进行过测算,就拿母婴产品来看,纳税额将增加11.9%。   此外,新增的“跨境商品购买人(订购人)身份信息应与付款人一致”可能对当下流行的代购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母婴、食品、保健品类税负会有所增加   根据24日公布的最新政策,中国将对行邮税政策进行调整,新华社的补丁称,这势必将影响正发展迅猛的“海购”一族的消费。   行邮税并不是一个税种,是对进境物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统一征收的进口税。   本次政策调整前,行邮税共设为4档税率,分别为10%、20%、30%和50%。据测算,行邮税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此外,行邮税还享有一定的免税额,即对货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随身行李、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下的邮递物品予以免征。   具体操作中,目前的海外购物主要是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个人生活消费品,价值较低,大量包裹不用交税就进境。   本次调整后,行邮税税率分别为15%、30%和60%。其中,10%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60%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30%。   根据一些机构的测算,经过这次税收调整,母婴、食品、保健品类税负会有所增加,化妆品、电器类根据价格不同,税负有升有降。   针对这一新政,某知名电商高管向新浪科技表示,当前海淘平台83%以上的商品都将纳入缴税范围并涨价。
    time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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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德国和加拿大对黄金的态度截然相反

      3月25日讯,黄金因其稀缺性和天然避险属性,乱世中备受市场“钟爱”。比如如德国就积极得想取回存在海外的黄金,但也有另类,如加拿大央行 就表现得很“无所谓”,将该国的黄金储备全数出售。   因为欧元区经济的衰退和难民危机,德国出于自身情况考虑,计划取回总计307吨的黄金储备。德国央行行长就表示,目前德国央行已经遣返了1400吨黄金储备至法兰克福,约占该国黄金储备总量的41.5%,同时计划到2020年遣返半数黄金储备归国。     据悉,德国取回黄金的计划并不是一帆风顺。美国对于德国回笼黄金的做法表示不满,并一度拒绝将大量黄金储备返还德国,随后做出返还不超过10%的决定。     再看看加拿大,加拿大是全球最大的黄金生产国之一。在1955年,加拿大央行持有1088吨黄金,而到了2000年,该国央行持有的黄金则下降到了46吨,而到目前,则只剩下77盎司的黄金。真的黄金如我如粪土吗?   同是发达国家,为何德国和加拿大对黄金的态度会截然相反呢?   圣克鲁兹大学的两位经济学家研究了一些数据,发现了黄金储备与国家精神传统之间的这番奇妙关系。那些曾经是超级大国――以历史而论就是曾经的帝国――的国家往往更看重黄金,尤其是那些现在和过去的关键货币提供者。   据彭博观点,因为没有野心,所以不需黄金。德国,一直是欧元区的老大角色,有一颗欧洲心,并一直在为此努力。这需要大量的黄金储备。而加拿大本身就是产黄金的,从来没有过什么帝国的心思,特立独行的政治家们认为,黄金已经丧失了货币功能了,还不如美国国债,长期回报也高很多 。  
    time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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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问题:海外收租10万在加国还要交税吗?

    一名华裔妇人就联邦税局对其2012年及2006至2008年度的税务申报分别做出的决定,向加拿大税务法 (Tax Court of Canada)提出两宗上诉。案件涉及当事人过往数年在香港通过遗产信托基金,取得的房屋租金收入是否报税。当事人的上诉理据包括3年逾10万租金收入在 港已透过遗嘱信托基金缴税,认为不应再在加国缴税。但法官驳回其上诉指当事人没举出任何证明文件。   当事人就2006年至2008年的报税情况作出上诉。法庭文件指当事人于2010年8月10日,透过会计师向税局自愿申报了她在上述3年期间,未曾申报的海外收入。这些收入来自当事人母亲遗留在香港的房产所产生的租金收入,当事人透过在香港的一个遗嘱信托基金(testamentary trust)获得上述收入,折合为加元的数额分别为2006年58,412元;2007年27,549元及2008年27,386元.   加拿大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确定自己当年的收入时,必须包括在加拿大境内及境外的收入来源。   税局收到上述补充申报后,重新计算当事人上述3年应缴税款及积欠利息。税局虽然没有申明免除罚款,不过最终并没有计算罚款的数额。法庭听证显示当事人对于加拿大与香港的税务制度、要求及涉及的数目均不甚明白,当事人认为自己受骗,成为偷窃及腐败的牺牲者。不过法庭弄清一些基本事实,包括:当事人在上述税务年度中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她承认自己的会计师向税局申报了上述收入,但坚持自己是「被胁迫」这样做。她承认自己确实收到这些来自香港的租金收入。她解雇向税局透露其收入情况的会计师后,向法庭提出上诉请求。   法庭指当事人上诉理据包括:(1)加拿大税法规定纳税人要申报价值超过10万元的房产及相关收入。当事 人由遗嘱当中获得利益,不代表拥有10万元以上房产,所以她不用申报。同样道理,她每年取得的租金收入未达10万元,所以也不用申报。(2)加拿大的「信托法律」不要求受益人申报透过海外基金取得的收入。(3)其收入在香港已透过遗嘱信托基金缴税,不应再在加拿大缴税。(4)当事人指无力偿还积欠的税款和利息。   两项上诉都遭驳回   税务法院裁定驳回当事人的上诉,理由包括:(1)当事人确定无疑在上述三个税务年度 收到来自香港的租金收入,并且后来透过会计师自愿向税局报告上述收入。(2)加拿大和香港之间在2006至2008年期间尚没有税务协议。即使当时两地之 间有任何税务协议,当事人在法庭上亦没有举出任何文件,证明这些有争议的租金收入已经在香港缴过税,从而有资格在加拿大申请税务优惠。   法庭援引加拿大税法指当事人的上述收入,符合在加拿大缴税的条件。税法第3(a)条款规定纳税人在确定自己当年的收入时,必须包括在加拿大境内及境外的收入来源,包括且不限于纳税人因不同的职务、雇主、生意或财产所取得的当年收入。   另 一宗上诉是华妇认为2012年度存在税务争议,法庭文件显示当事人当年向税局申报年度收入31,194元,其中包括CPP(Canada Pension Plan)福利、投资分红收入(dividends)及利息收入10,799元、由RRSP中提取15,000元、其他一些小额收入。联邦税局于2013 年5月对其报税作出评估。评估中,税局没有增加当事人新的税务责任,只是根据当事人自己所申报的收入,计算出她欠税款2586.26元。   法庭认为当事人可能是基于其所申报的投资分红收入加利息收入10,799元,以及由RRSP中提取15,000元等原因被征缴欠税而提出上诉,但是上述收入均是当事人自己报税时申报,当事人亦没有在法庭上证明税局在计算上有任何错误,因此驳回当事人的上诉。   法庭于今年2月1日就当事人的上诉在多伦多开庭,于3月10日裁决驳回当事人的两项上诉。   部分税务常见问题小问答   问:国内自住房是不上税的,那如果卖掉后是否增值部分要上税呢?   答:原来国内的房产, 后,卖掉,增值部分是要计税的。计税部分为卖价与移民时的房产价值之差。因此,提前做好房产评估就显得异常重要。另外,卖房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是可以抵减收益或应交的税费的。   问:如果海外资产包括国内全部的储蓄和现金和房产, 那如果房子是自住房应该不需要申报,而只要报所有储蓄的部分就行,对吗?   答:对的,因为需要申报的海外资产为“产生收益的经营性资产”,原来的房屋,如果没有出租,则不在申报之列。   问: 每年超过10万加币的资产是指只要有银行储蓄的总额超过10万加币才要报,对吗?   答:你的理解基本正确。超过10万加币的资产,是指所有需要申报的资产价值总和。   问:那储蓄产生的利息算收入吗?   答:国内收入应包括两部分,一是雇佣收入,即我们常说的“工资,薪酬或劳务收入”;二是指投资或资产收入,“储蓄产生的利息算收入”是算在这里的。在储蓄等其他经营性资产价值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则还需要填写T1135 表,反映海外资产的基本情况及所产生的收益。   问:加币兑换率是变动的,那怎么算10万加币是多少人民币的资产要申报呢?   答:10万加币的计算,一方面依据移民前的时点价值(如资产形态没有发生变化);一方面要考虑上一年的时点价值(即资产形态发生变化或转化时的价值)。这两个时点价值,要分别按当时的汇率折算。   问:如果不申报海外资产,会有什么后果?   答:首先,中加税务协议容许两地互换数据。若海外资产为主要支出来源,不报来源,只 报少量加国收入,被审查机会更大。另外,2015 年开始,银行需向税局提供有关一 万加元或以上的打款的数据。不报海外资产,但收到境 款,更难交代。在将来一 旦决定投资转移,而要把从未申报的大额境外资金打进来, 问题更大。   问:如果移民了10年,可因为对税务不了解所以没有申报海外资产,今年报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答:理论上讲,会有最多$2500的罚款。     问:国内自住房是不上税的,那如果卖掉后是否增值部分要上税呢?   答:原来国内的房产, 后,卖掉,增值部分是要计税的。计税部分为卖价与移民时的房产价值之差。因此,提前做好房产评估就显得异常重要。另外,卖房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是可以抵减收益或应交的税费的。   问:如果海外资产包括国内全部的储蓄和现金和房产, 那如果房子是自住房应该不需要申报,而只要报所有储蓄的部分就行,对吗?   答:对的,因为需要申报的海外资产为“产生收益的经营性资产”,原来的房屋,如果没有出租,则不在申报之列。   问: 每年超过10万加币的资产是指只要有银行储蓄的总额超过10万加币才要报,对吗?   答:你的理解基本正确。超过10万加币的资产,是指所有需要申报的资产价值总和。   问:那储蓄产生的利息算收入吗?   答:国内收入应包括两部分,一是雇佣收入,即我们常说的“工资,薪酬或劳务收入”;二是指投资或资产收入,“储蓄产生的利息算收入”是算在这里的。在储蓄等其他经营性资产价值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则还需要填写T1135 表,反映海外资产的基本情况及所产生的收益。   问:加币兑换率是变动的,那怎么算10万加币是多少人民币的资产要申报呢?   答:10万加币的计算,一方面依据移民前的时点价值(如资产形态没有发生变化);一方面要考虑上一年的时点价值(即资产形态发生变化或转化时的价值)。这两个时点价值,要分别按当时的汇率折算。   问:如果不申报海外资产,会有什么后果?   答:首先,中加税务协议容许两地互换数据。若海外资产为主要支出来源,不报来源,只 报少量加国收入,被审查机会更大。另外,2015 年开始,银行需向税局提供有关一 万加元或以上的打款的数据。不报海外资产,但收到境 款,更难交代。在将来一 旦决定投资转移,而要把从未申报的大额境外资金打进来, 问题更大。   问:如果移民了10年,可因为对税务不了解所以没有申报海外资产,今年报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答:理论上讲,会有最多$2500的罚款。
    time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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