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西双尸案现场恐怖 警察入屋血腥味扑鼻
温哥华西区马宝区双重凶杀案,周四在卑诗最高法院续审。被告甘伟南(Rocky Rambo Wei Nam Kam,译音)的前室友诺顿(Darby Norton)在庭上作供称,在2017年与被告同住的几个月里,他不觉得被告的行为有什么异常。另有作供的警员形容,现场遍地血迹,浓浓的血腥气味实令人难忍。
被告被控于2017年9月27日,杀死68岁温哥华男子琼斯(Richard Jones)及其64岁华裔妻子戴安娜(Dianna Mah-Jones)的一级谋杀罪,两个死者被发现倒毙在他们位于西64街(W. 64th Ave.)夹赫德森街(Hudson St.)附近的住所内。生前琼斯已经退休,而戴安娜在康复中心GF Strong Rehabilitation Centre,任职职业治疗师。案发时25岁的被告否认控罪。
证人诺顿在接受检控官马利根(Daniel Mulligan)的盘问时称,被告在2017年6月下旬(即案发前3个月),搬入固兰湖街(Granville St.)7600号路段一间房屋,在地下租了一个房间。
诺顿又称,被告当时仅随身携带一些东西,可能是背包和另一个袋子。后来,他得知被告是来自香港的移民,曾在亚伯达大学(University of Alberta)攻读经济学,并相信被告已经毕业。另外,听起来被告来自一个正常的良好家庭,家里除了父母之外,还有一个姊姊。
不过诺顿指出,他从未见过被告的家人,而被告从来没有任何访客。被告曾告诉他,打算寻找与自己的经济学背景相关的工作,还提到可能做生意。
诺顿补充道,他经常看到被告在厨房内,用笔记本电脑工作,他相信被告正在申请工作,而被告在互联网连接改善之后,开始在睡室而不是厨房里使用电脑。
此外,诺顿称,曾与被告一起搬运家具维生,不过他从未见过被告喝酒或吸毒,两人从无发生过任何大的争执,只是有一次因为被告把垃圾错放在垃圾箱而出现小小的争拗,不过被告事后已经道歉。
控方在周三的开案陈词中指出,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与两个死者之间有任何关系。由于不明原因,被告以死者夫妇为目标,在女死者返抵家门时,被告已经在屋内,然后向死者施袭。被告与两个死者的住所相距大约一公里。
在周四作供的证人,还有最早到达案发现场的温哥华警员恩斯(Phil Ens)和斯旺(Peter Swan)。恩斯称,甫入屋内,便见到地板完全沾满了血渍。
斯旺表示,在房屋外的地上找到了一把带鞘的黄色刀,并在房屋后找到一把斧头。他拔出佩枪,进入现场,打开淋浴间的门,在里面发现了死者夫妇的尸体……

7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