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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郭美美九大疑问,她最后陈述说了什么?

      郭美美被判了,有期徒刑5年。 9月10日上午,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案将在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自去年7月9日因参与世界杯赌球活动被北京警方抓捕,时隔一年多后,郭美美终于面对法庭的审判。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 9月10日晚上6时左右消息,审判长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赵晓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新华网报道,检察机关主要指控郭美美有两桩犯罪事实:一是2013年3月,郭美美伙同其外籍男友康奈德、吕某开设赌场,赌资数额共计人民币40万元;二是2013年6月与7月,郭美美、赵晓来伙同陈某、吕某,先后两次开设赌场,赌资数额共计人民币173.9万元。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东城法院 消息,被告人郭美美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对指控的罪名有异议,认为自己构成的是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公诉人对郭美美进行讯问,郭美美陈述了其在北京租房、组织牌局等事实。 被告人赵晓来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承认其在赌场刷卡的事实。公诉人对赵晓来进行讯问,赵晓来交代,他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pos机,通过吕某(另案处理)进入赌场,之前与被告人郭美美并不认识,也没有参与玩牌。 下午1点30分,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被带上法庭。合议庭经评议认为,郭美美在侦查阶段的讯问笔录不存在非法取得的情况。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现金支出凭证及交易明细、短信记录、手机勘验检查记录等证据。证实郭美美组织赌博、实行“抽水”及多次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威胁欠款人偿还赌博欠款的情况。 在公诉人出示的多份证人证言中,参赌人员指认被告人郭美美多次组织赌博,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犯罪行为。郭美美表示,证言不真实,自己不认识对方。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无视国法,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共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9月10日下午18时左右,审判长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赵晓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除了开设赌场罪的案情本身,以下九大问题最受网友关注。 1.谁公诉,谁审理? 澎湃新闻获悉,郭美美、赵晓来开设赌场案的公诉人有四名,分别是:姚志刚、李丹、谭珍珠、幺岚。 而法院负责审理的合议庭成员有三名,分别是:主审法官林梅梅、审判员黄艳淼、人民陪审员赵强。 值得注意的是,郭美美案的主审法官还曾审理过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和高晓松酒驾案。 2.同案人赵晓来是谁? 据新华网报道,赵晓来系通过朋友介绍和郭美美相识,并为她开设的赌局提供POS机资金结算和转账支付服务。 在2013年6月与7月的两次赌局中,赵晓来明知郭美美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使用POS机为参赌人员结算赌资共计人民币103万元。 郭美美于2014年7月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赵晓来于2014年9月2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涉案赃证物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 因此,赵晓来此次也一同被起诉。 3.其他涉案人员如何处理? 检方指控的两桩犯罪事实中,第一次是郭美美伙同其外籍男友康奈德、助理吕某开设赌场,第二次是郭美美、赵晓来伙同陈某、吕某开设赌场。 除赵晓来与郭美美一并列为本案被告外,康奈德、吕某和不知身份的陈某三人均被另案处理。 另据报道,康奈德目前状态是外逃,尚未归案。 4.案件中为何没有性交易问题? 警方一度调查过郭美美性交易问题。据新华网报道,办案民警介绍称:“郭美美通过网上联络、熟人介绍及主动搭讪等多种方式,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每次的价码达数十万元。” 丁金坤律师认为,性交易一般是指卖淫嫖娼,虽然性交易本身是违法的,可被处以拘留、罚款、收容教育,但这些都属于治安处罚,不属于不是刑事案件,故检方没有指控。 5.庭审为什么不涉“干爹”与“红会”? 对于郭美美,网友最关注的还是其“干爹”和“红会事件”。 丁金坤律师表示,根据刑诉法规定,对于被指控的罪外,被告人有相对沉默权,即对案件无关的问题,可以不回答。郭美美受指控的罪名是开设赌场罪,庭审中她只需要如实供述开设赌场的事情,“也就是说,庭审中郭美美有权对红会与干爹问题保持沉默”。 北京东城区法院也表示,只会就与郭美美涉案涉罪有关的事实进行审理,至于外界对涉及郭美美八卦的、与法律无关的私人信息的关注,不属法院职权范围。 6.郭美美出庭为何不穿囚服? 根据北京东城法院的直播图片,郭美美在庭上身穿白色上衣、黑色长裤,并没有穿囚服。对此,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 回应,针对网友关心的郭美美没有穿囚服出庭的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刑事被告人人权保障,彰显现代司法文明,人民法院开庭时,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不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出庭受审。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针对社会热议的被告出庭受审是否要穿“囚服”的问题,意见作出明确回应:“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贺小荣曾表示,犯罪嫌疑人是被指控的对象,并未确定为罪犯,“不能给他打上符号、标注等有罪标签。” 此前,房祖名因为容留他人吸毒在东城法院受审、刘志军因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以及雷政富因受贿案在重庆一中法院受审时均没有穿囚服。 7.郭美美为何被带上“脚镣”?     根据现场传回的直播图片,郭美美被押解进入法庭前脚上戴有东西。有网友认为她戴的是脚镣,专业人士澄清说,郭美美戴的叫脚锁,也可称为软脚镣。 据北京青年报官方微博报道,其实这不是脚镣,是两脚之间系上一根类似铁丝的脚锁。被告人被提押到法院接受审判的路上,为防止被告人逃跑、自残等行为,会根据情况为被告人佩戴脚锁。   而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南方都市报从接近北京公安的人士了解到,郭美美今日所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脚镣。真正的脚镣,也被称为“重脚镣”,由于十分沉重,走起路来非常困难,一般是为重刑疑犯准备的。今天郭美美脚上戴的叫“脚锁”,链子是外包胶皮的钢丝,两边有两个类似手铐的环状物固定在脚腕上,中间由一截类似电线的绳索连接,也叫“软脚镣”。这种“软脚镣”是北京法院吸取近年来国内其他法院在提押时发生被告人脱逃、自残等事故教训采取的一项既能保证安全又非常人性的新措施。“软脚镣”由北京市高院法警总队统一配发,除死刑犯须戴传统“重脚镣”外,非老小病残等特殊情况的被告人在提押时,均要戴“软脚镣”。在法庭受审时不再戴,会解下,但在提押途中必戴,防止脱逃自残。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律师王甫表示,这种轻巧的约束性“软脚镣”可以在不伤害被告人身体的情况下,最有效地防止脱逃等情况发生。“而事实上,国外一些国家近年来也习惯使用这类戒具约束疑犯,应该说,北京相比于国内其它地方,更接近于‘国际潮流’,的确是进步了。” 不过,丁金坤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则认为:“郭美美案是一起普通案件,也非重罪,不必使用戒具。担心其逃跑吗?太不自信。其次,戒具应该是对有可能逃跑的被告人使用的,且在法庭上应该解除。” 8.郭美美最后陈述说了什么?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 发布,郭美美最后陈述求轻判,郭美美:在我被羁押的时间里,我知道自己错了,非常后悔,希望法院可以看在我第一次犯,给我轻判。同案犯赵晓来则表示:我由于自己交友不慎,不懂法,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教训,请法庭给我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我错了。 9.郭美美案开审为何等了一年多? 郭美美开设赌场案的开庭距离郭美美去年8月20日被批捕,已有1年多的时间。一些网友疑问的是,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案进入审判程序为何历时1年多? 去年8月20日,郭美美被东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2015年5月22日,郭美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东城检察院起诉至东城法院。5月28日东城法院正式受理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案。9月10日,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案将在法院开庭审理。 据北京晚报此前报道,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庞理鹏律师分析认为,该案的延期和退补都是合乎法律规定的,未超过法定时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延长二个月。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据此前媒体披露,郭美美案曾在今年春节至三四月间,两次被检方退回补充证据。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补的时间为期一个月,每个案件最多退补两次。因此郭美美案延期符合法律规定。按规定法院在收到案件6个月后应该宣判,东城法院从收到案件后到开庭审理,至今尚不足四个月,符合法律规定。 为何郭美美案在批捕1年后才进入审判程序? 据北京晚报报道,庞律师认为,郭美美所涉罪名为开设赌场罪,一方面该罪的涉及面较广,牵扯面较大,给案件的侦查和审理造成了一定困难;而另一方面,由于此前郭美美涉及一些负面新闻而受到公众及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这也使其案件变得复杂,影响大。基于以上原因,检察院及法院必会在符合法定期限的前提下,对该案进行全面且详尽的审查,以确保案件结果的公正及合法。
    time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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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夫妇温哥华机场OUTLET买名牌时遭抢劫

    发生抢手袋案的名店,有不少华裔顾客光顾。     来自中国的一对游客夫妇,周二在加国一间名店内购物时遇劫,损失5千元现金和证件。骑警呼吁公众在购物时要提高警觉,以免成为歹匪觊觎目标。   据悉发生强抢中国游客夫妇手袋的案发地点是名店Coach,店员向记者证实周二的确发生抢劫案,但拒绝透露更多详情。有报道指,一对中国游客夫妇与子女在店内选购物品时,把衣物和一个手袋放在沙发上,孩子则坐在旁边。   当这对夫妇选购完毕准备离开时,一个疑似南亚裔男子突然掠去他们衣物和手袋,拔足逃去无踪。事主和店员追出大门但贼人已不知所终,于是报警求助。   三匪店内寻猎物   报道又指,事主损失5千元现金、银行卡、信用卡和证件。店铺的保安摄录机拍到共有3个匪徒犯案,他们早上10时店铺开门后已经在店内,不排除在寻找目标下手。   记者周三在现场所见,采访期间店内顾客大部分是华人,亦见到有小孩坐在沙发上拿着父母手袋。   名牌购物广场自今年7月开业以来,吸引大批华裔顾客光顾。列市骑警发言人黄寒青证实,在周二中午12时左右,名牌购物广场一间店铺发生抢手袋案。警方正展开调查,包括翻查案发商场的保安摄录视频,追缉疑人归案。   黄寒青表示:「广场开幕至今治安良好,警方需要到场协助的次数不多,而这次是自广场开幕以来,警方接获的首宗抢手袋案。」   黄寒青以警方正调查案件为理由,拒绝透露案情,亦不愿意证实案发店铺名称。他提醒公众在购物时要提高警觉,尽量把个人物品携带在身边,避免贼人有机可乘。       其实,近年中国人被贴上“有钱人”标签之后,关于华人在温哥华成为抢劫甚至绑架目标的报道时有所闻。不少人在享受着物质发达的好处的同时,却并没有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很容易就成为了别有用心的人和犯罪分子利用、欺骗、敲诈、绑架的对象。        轻则损失财物,重则性命堪忧。而那些“富二代”们,在社交媒体上对自己的家庭状况、个人信息更是没有一点保留,任何人都能随意得知他们的身份、住址、财政状况和行动规律,这些都是安全方面的巨大隐患。        过往案例        2008年6月29日,绑匪看准一名列治文华裔女子,等到她的车停在自家住所附近时突然对她进行袭击,将她从车中掳走。        这起绑架案的前一月,温哥华还发生了两起针对华人的绑架案。虽然警方一再声明案件之间毫无关联,但仍令华裔人士十分紧张。        2009年,中国警方通知温哥华警方,一名中国大陆学生在2月15日在温哥华西区的家中被绑架。绑匪打电话给人质的中国大陆家人,索取巨额赎金。        2009年4月2日,一个车行销售人员将一辆宝马530i放出买卖,试车时被人抢劫并绑架,最后劫匪驾车逃离,华裔销售员被放走。        钱不露白 保持低调        频频发生的绑架、敲诈还有勒索的案件,不得不令温哥华的富裕人家心生警觉,意识到“钱不露白”的重要性。        温哥华一间提供保全服务的公司执行长表示,温哥华富人很多,大部分都懂得保持低调。        他还说,在提供保全服务前有一项重要的风险评估程序,其中,经常在媒体上曝光,出入名车,加上一身名牌衣着和珠宝的行为,其实都在不经意间,增加自己和家人被人绑架勒索的风险。        安全专家表示,即使当地社会治安很好,也要学会防范于未然。要注意自我保护,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家庭状况,不要轻易让人得到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证件,不要过多购买和炫耀奢侈品和豪车,不要过于信任外人。        而对于家有子女的家庭,更要注意孩子的自控能力,以及对财务的管理能力。因为即使父母做事、为人非常小心,但是孩子出手过于大方,以及乐于追逐名牌和享受,攀比心重,花钱如流水,就很容易让全家人都成为犯罪分子的关注对象。        同时,买卖房产的时候也要小心,广告上的噱头也有可能被铤而走险的歹徒误读。不仅仅是购买豪宅的人可能有危险,连地产经纪也会成为绑架者的连带目标。
    time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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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卑诗省发生多宗性侵女童案,父母应注重安全教育

    阿博斯福(Abbotsford)警方近日拘捕一名美国男子,他涉嫌透过社交网络结识阿市一名13岁女童,后更到阿市一间酒店与她见面,并共度一宵。涉案美国男子被控性侵女童、诱骗女童及性猥亵等多项罪名。另外,温岛一名男子,亦被警方控以14项引诱幼童等相关罪名。   阿博斯福警方发言人麦克唐纳(Ian MacDonald)表示,今年7月以来,一名居于美国维珍尼亚州(Virginia)的男子过社交网络与阿市一名13岁的女童网聊,双方互发大量信息。上周六(5日),该男子从西雅图抵达阿市,住进市内一间酒店。案中女童赴酒店与他见面,双方共度一宵。女童翌日才离开酒店,并将事件告知其监护人,监护人随即报警。警方于周日(6日)在酒店外拘捕该男子。   被捕男子纳波利,33岁,现被控性侵女童、诱骗女童及性猥亵罪名。   温岛男被控引诱女童13罪   另外,温岛维多利亚警方亦拘捕一名28岁男子,他涉嫌透过社交网络引诱至少5名12至17岁的女童。案中女童均无受伤,但警方不排除仍有其他女事主未有报案。警方控告该男子引诱14岁以下女童、引诱18岁以下未成年女子、向未成年女童要求性服务、恐吓及违反假释条件等13项相关罪名,该男子已被收柙。   警方强调,近期发生多宗同类案件再次说明,父母及监护人应留意孩子于互联网的行为,虽然不能强加干涉,但至少了解孩子的朋友及爱好等,并注重安全教育。
    time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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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加拿大和女朋友吵架 竟然被关进了监狱

    因为之前拥有美国绿卡,所以直接免签入境加拿大,和女朋友住在一起。我们两个人的感情一直很好,但是毕竟是到了新的环境里,总有一些摩擦难以避免。有一次我们两个人吵架,竟然把我吵进了监狱。   先说一下整件事情的经过,因为女朋友家里人出了点事情,情绪很不稳定,脾气也不好。那天晚上,我没给她准备晚餐,我又吃了她冰箱里的饭,她生气,发疯一样抓我的胳膊,把我胳膊抓的一道一道的血痕。老实说,我当时也很生气,言语也有过激的地方。结果她又冲上来撕扯我,我推开了她。然后,我到厨房,拿剪刀给她,让她把指甲剪了,不然我就报警。结果是,女朋友先报了警。   女朋友跟警察说,我打了她了,还虐待她之类的。我以为加拿大的警察也和国内一样,处理这种类似的“家庭矛盾”,一般来说都是劝一下双方,做做和事佬调解调解也就没事了,所以我也没拦着女朋友报警。没想到警察一进门就把我扑倒在地上,用手铐铐住了。   随后,我被送到警察局,把我浑身检查了个遍,全身脱光,连肛门都做了检查!然后就是按指纹、拍照,一系列个人身份登记,还有健康、心理、精神的问询。最后我被关进一个很冷的小黑屋,警察进来告诉我,我有权利打电话找律师,或者申请免费的法律帮助。   我选择了免费的法律援助,打电话和律师进行了短暂的谈话。律师告诉我,如果贩毒是重罪中让人害怕的罪名,那打女人就是重罪中让人憎恨的罪名。他让我不要在监狱里回答警察的任何问题,到了法庭再开口。而法庭是决定我能不能获得保释的。   第二天我被带到了法庭。法庭里很多“罪犯”都在一个房间,和里面的人聊了几句才发现,我在里面算是很大罪的了!其他人都是因为杀个猫,打个鸟,非法钓鱼被抓进去的,当然也有打架的,但我这样“打女人”被抓的,是重罪!   后来,一个警察把我从房间里叫出来。是我女朋友请来了律师,她现在很后悔,没想到事情回到到这种地步,但已经发生了,只好想办法解决了!律师告诉我,如果我被定了罪,最起码要在里面蹲几个月,律师费也要花上万加币,但他认为我最后无罪释放的可能性百分之九十九。   我被控四项指控:1暴力,2持械暴力,3使用危险武器,4,死亡威胁。所谓的暴力是,女朋友说我推了她三次,2和3的指控是指我拿剪刀比划,死亡威胁是指我说你赶紧去死。律师说只要女朋友在法庭上帮我说话,应该就没什么大的问题。另外对我有利的一点是,我女朋友在当初录第一口供的时候,说是她先动手打我的。     这是我的保释书   第二天在法庭上,检察官宣读了那天的经历,可以看出来,我女朋友确实还原了那天的全部真实情况,我还不算冤。最后法庭允许我被保释出狱,保释我的是女朋友的加拿大同学(保释人必须要求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我们交了2500的保释金和1000块的什么订金之类的,总共3500加币。律师费前后加起来差不多6000加币。   当然并不是这么简单就完事了,我不但要下个月再来法庭,汇报我一个月来的“悔过”情况,还要遵守很多的保释条件:   首先,我不可以有任何联系我女朋友的方式和行为,保持和我女朋友上班和住宅地址500米以外。   第二,我必须住在保释我的人的家里,我在他家的任何让他家人不理解的行为,他家人都必须报警,比如发出怪声,有自杀自残的倾向,喝酒,使用禁药,持有枪支和其他危险攻击性工具。   第三,我不能申请任何持证件。   第四,我不能拥有任何旅行证件,我必须要再24小时之内上交我的绿卡和护照,在下次上法庭之前,我不能申请其他旅行证件或挂失我已经上缴的证件。   经过这一次的教训,我总算是明白了什么是“女权主义”!还特意研究了一下这方面的问题,所以在此给大家几个在加拿大做个“好公民”的建议:   1,千万不要打女人,辱骂,恐吓,殴打,全是重罪。当然这个重罪和其他重罪有个不同的在于,只要对方不是一心要搞死你,你就基本没什么大问题。   2,夫妻吵架,不要报警,因为报了警,剩下的事儿就是警察和被告的事儿了,被害人想撤诉没用,这是公诉,没有任何情面可讲。   3,无论任何刑事指控,警察来逮捕你的时候,保持沉默,什么都不要说,交给律师。   4,如果受害人是女性,那么男性是没有任何人权可以得到保障的,你被关在一个小黑屋里,多冷也没人给你送衣服,多饿也没人给你送吃的。   5,如果和女人发生肢体上的冲突,切记要保存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伤人。因为所有刑事案,举证被告有罪的义务都在检控方,唯独家暴的案子,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是被告。也就是有女人告你伤害他,你必须要举证自己没伤害她,而她不需要找证据来证明你伤害她了。   6,如果和女人发生纠纷,特别是有肢体上的摩擦,你最好比女人更先一步报警。虽然不一定能把她送进去,但至少你不一定会成为被告。因为你告她,她也告你,比她单纯告你,你被动的情况要好很多。   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应该有不少人关心我和女朋友现在怎么样了。虽然我们吵得厉害,虽然我因此有了犯罪记录,虽然我因为女朋友进了监狱,但我们还是离不开对方,我爱她,她也爱我。以后这样的事情再也没有发生过。我们还是很幸福的在一起,比以前更幸福!
    time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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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里19岁男子失踪案 演变成凶杀案

    经过长达一年半的调查,警方侦破兰里青年汉农(Nicholas Hannon)失踪案,落案控告3个年龄介乎20至21岁的男子一级谋杀罪,并找到汉农的屍体。汉农的父亲强忍泪水表示,3个涉案男子是儿子生前的朋友,而自从儿子失踪以来,他一直盼望儿子能平安归来,可是希望已经幻灭。警方称,案中死者与3个涉案凶徒互相认识,初步相信4人因为争执,最后演变成凶杀案。   现年19岁的汉农于去年2月26日,在兰里核桃林(Walnut Grove)与兄长见面后,就音讯全无,而他的汽车翌日被人发现弃置于兰里的麦金农路(McKinnon Rd.)10400号路段。省综合凶杀案调查组(IHIT)接手调查,不排除汉农可能已经遇害。汉农的家人曾经悬红一万元找寻他的下落,可是一直没有消息。   在丛林内找到死者屍体   IHIT发言人庞德(Jennifer Pond)周二在记者会上表示,经过锲而不舍的调查,警方上周末拘捕了3个涉嫌与案件有关的男子,并落案控告他们一级谋杀罪。警方星期日在米逊(Mission)一个丛林内找到汉农的屍体。验屍工作将于稍后进行。警方未有公布调查详情,但就表示相信4人因为争执,最后演变成凶杀案。 3个被控男子分别是20岁的弗莱厄蒂(Bradley Michael Flaherty)、20岁的坦卡德(Keith William Tankard)及21岁的坎贝尔(Connor Angus Campbell)。他们3人周二早上提堂,全部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续审,3人继续还柙。   3被告暂时毋须答辩   出席记者会的汉农父亲表示,儿子生前既是好孩子,又是好兄弟和好舅舅。他又表示,在儿子失踪前,该3个涉案者曾多次前到过他的家,他一向把他们认定为儿子的朋友,可是现在他们3人却被控杀害自己的儿子,令他有有遭人出卖的感觉。    
    time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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